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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首届“双代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作者:  点击:[] 次

召开首届“双代会”通知

吕院发[2012]21号

关于召开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经学校党委研究,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同意,我校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召开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领导下,充分发挥“双代会”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管理,明确目标,凝聚力量,深入推进“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学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一所特色鲜明、服务有力、人民满意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筹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议程

1、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吕梁学院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3、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

4、选举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大会筹备工作

为了确保“双代会”顺利召开和筹备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大会筹备领导组(附件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筹备领导组职责和任务:

1、确定“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团组成;

2、组织选举代表和代表资格审查;

3、负责大会主席团组建工作;

4、负责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6、负责大会会务工作。

三、代表选举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规定进行选举。代表基本条件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并为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办法见附件2。正式代表按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其中,教学科研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工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四、“双代会”委员会设置

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暨工会委员会委员9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为女职工,兼任女工委主任)。

五、大会时间、地点

大会召开时间:2012年5月中旬,会期一天半;召开地点:东院301阶梯教室。

六、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召开“双代会”的重要意义,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代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按通知要求做好“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2、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围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十二五”发展规划、“四三二一”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双代会”的筹备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双代会”的如期召开。

3、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选举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代表选举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双代会”筹备领导组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附件:

1、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人员组成

2、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3、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4、吕梁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登记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召开双代会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

党委办公室2012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80份

发布时间: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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