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一届五次教代会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大会共收到教职工提案18条,分类归纳为13项。校工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教代会提案集中送达会,根据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落实整改任务分解。各部门接到任务后,积极创造条件、研查研究、协调内外,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提案落实工作深度推进。2018年7月16日,工会还专门召开了提案落实工作反馈与督查会,校党委刘自强副书记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处、校团委、校工会、院长办、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科技产业处、后勤处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并交流通报了提案落实进展。
总体看,提案大多已经落实;个别因客观条件制约未能落实的,相关部门仍在努力协调,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办学、工作条件的提案
1、关于继续完善教学多媒体设备的提案
(1)“阶梯教室配备无线话筒”,4月2日完成。(2)“部分教室投影机模糊”,已除尘清洗;超期服务投影机已经更换。(3)“建议所有教室的多媒体能连接网络”,经查,全校188间多媒体教室,不能上网的共58间。39间已修复,另19间,安装了无线网卡。
涉及后勤处的提案已全部办结。
2、关于重建创业室的提案(*)
因暂无用房,尚未落实。学生处在提请学校在下一步办公用房规划安排时解决。
二、有关教职工生活的提案
3、关于“设立新校区教师文化生活馆”的提案
校工会已经在办公室6层建设完成乒乓球室一个、职工阅览室一个;在体育场建成健美操、瑜伽、武术、健身房、体育舞蹈等5个活动室,并配齐了器材。以上场馆已经于2018年4月全部投入使用。
4、关于“文华苑团购房物业管理问题”的提案
校工会就此问题先后与文华苑团购房住户代表、村委干部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探讨,交流沟通。达成共识:1.团购房早已顺利交房,教职工已装修入住。学校购房领导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机构自行解散。2.物业公司选择、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物业服务费价格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是市场经济社会普遍规则,学校不宜干预,相关事务当由住户代表负责。3.今后一旦有严重损害团购房教职工相关切身利益的事件发生,学校及校工会仍会一如既往关心帮助,与村两委协调解决,以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
涉及校工会的两项提案已经办结。
5、关于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院长办积极推进,召集青年教师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与上安村小学接洽,探讨合作、帮扶。子女就近入学(小学)问题已解决。
6、关于“筹建吕梁学院附属幼儿园及附小”提案(*)
院长办开展了多次调研,列入了议事日程,将从校园规划、与地方政府协商多方面入手。
事关重大,需从长计议,但已开始积极推进。
7、关于“延长单身教职工公寓租期”的提案
国资处已决定:单身教职工提出申请,可延期居住。在房源紧张时,可延期一年;宽松时,可继续延期。
三、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提案
8、加强教师教学设计能力
(1)加强教学督导
本学期增加校级教学督导7人,建立系级督导机制,增加了督导听课覆盖面,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等课堂教学进行及时反馈、指导、整改提高。
(2)要求各系加强对学生评教结果在末位的教师,认真剖析原因,充分利用暑假,通过自修、集中培训等途径提高教学技能。
(3)教务处已安排合格课程验收,其中包括课程教师的教案、讲义等教学文件资料的修订、整改,督促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9、加强教师了解教育对象能力
教务处已安排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教师要创新改革教学方法,了解教育对象,做到因材施教。
10、加强对教研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激励
学校新的绩效改革制度大大加强了对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的奖励额度。2016年和2017年已经立项的校级教改、教研项目经费也已恢复经费支持。
涉及教务处的提案已办结。
11、关于“建设吕梁经济与文化研究所,开展吕梁地方文化研究”的提案
科技产业处答复:《吕梁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政【2018】48号)文件已于2018年5月8日印发。就有关研究所、中心、基地、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成立,运行与管理、考核、评估等已作了明确规定。学校对各教学系部成立研究所等科研平台采取备案制。教学系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与程序的,经学校审批即可。
四、关于干部待遇问题的提案
12、党支部书记待遇问题
党委组织部已就此作出了明确的政策性解释。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育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就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吕院党字【2017】84号)、《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2018】28号)已做专门规定。
照上述规定,党支部书记工作可计工作量,具体参照文件执行。
13、辅导员待遇问题
(1)数量增加问题:学校注重引进、培养,2018年又招聘3名。
(2)职称评定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
(3)职务晋升问题:2016年,选拔了郝旺林、郝丽娟2名优秀辅导员,担任系分团委书记。
辅导员职称,职务双线晋升,渠道畅通。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涉及学工部处、校团委的提案已办结。
14、关于“人事代理人员归属问题”的提案
人事处作了明确答复:
(1)提高人事代理待遇问题
《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四条已有明确规定。
(2)人员发展空间问题
学校与省教育厅多次协商,省厅于2017年同意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017年9月20日,《关于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政【2017】79号)出台。其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一经聘任,与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涉及人事处的提案已办结。
总之,除2项提案正在创造条件办理中外,其余提案已全部办结。
注:带“*”表示尚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