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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作者:  点击:[] 次

院工字〔2015〕9号

各分工会: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参加全省的评选。现将申报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奋力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推动山西六大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4、在本行业、本系统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山西“六大”发展、富民强省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推荐要求

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控制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其中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县级(含)以上妇联不参评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和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5年内不重复授予。

三、报送材料要求

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推荐单位要组织被推荐人(单位)按要求填写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各一式3份,A4纸打印),要分别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须将公示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所有推荐材料于2015年10月11下午18:00前报校工会,同时报电子版。

吕梁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一五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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