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23】5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培养教职工爱党爱国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美德,增强广大教职工对真善美内涵的追求,提高教职工家庭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共建文明家庭,共创和谐校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吕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广泛开展。根据2023年工会工作计划,决定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已结婚成家的工会会员家庭,且家庭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以户为单位参与评选,由各分工会推荐1名。
二、评比标准
1、爱国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步,爱岗敬业好。
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家庭成员都能自觉学习各种文化知识,能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大力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把子女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男女平等,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对家中长辈做到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勤俭持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拒黄赌毒,抵制邪教,家庭生活健康文明、丰富多彩。
5、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好。
勤劳友善,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参与学校文化建设,关心支持学校发展,有一定参政议政意识。
三、评选原则
1、各分工会要在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可采取家庭自荐,群众评议,分工会推荐的办法;
2、凡报名须填写《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另附1000字的事迹介绍;
3、各分工会进行初评,按名额分配表报送;
4、评选材料上网公示,并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各分工会主席构成),最终评出10个“五好文明家庭”,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各分工会初评结果和介绍材料报工会办公室(529室),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姜珊 电话:18734140999
五、表彰奖励
各分工会将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再由校工会委员会审核。审核、公示通过后,校工会对当选的“五好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突出的家庭推荐参加市、省级文明家庭的评选。
六、本次评比解释权归校工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
吕梁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