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24〕4号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全方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努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教职工队伍,努力提升我校创新工作室在全省的品牌效应,根据省总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的有关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 (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是指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职工(劳模)、传统工艺(手 艺)大师创新工作室。
1.须具备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 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标准(见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21〕47号文)。
2.创新工作室须有效运行1年以上(基层命名)。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和工匠大师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创新工作室要按照通知及上级文件(上级文件附后)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把申报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
2.请各创新工作室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邮箱xgh@llu.edu.cn)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校工会530办。
联 系 人:段立鹏
联系电话:15235894666
附件:
1、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申报、复核材料参考提纲
校工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