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24〕10号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双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围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服务、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提请“双代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征集提案既是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更是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分工会应予以高度重视。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三届“双代会”)拟定于 2024年12月2日—3日召开。为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教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双代会”代表行使职权,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15日。
二、内容要求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明建设及涉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一)可列为提案的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高质量推进区域知名省内一流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民生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列为提案的范围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3.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纯属基层单位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
6.学校、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或现实条件和环境无法实现或落实的问题。
三、撰写要求
(一)提案须填写《吕梁学院第三届“双代会”提案表》(附件),须由1名代表提出,至少2名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均须为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不够附议人数的提案无效,不予立案。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由代表团长签名。
(二)一事一案,问题明确,言之有据,建议可行。代表在撰写提案前,要力求弄清事实,做到有事实、有分析,并有具体建议措施。
四、提案审理
(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方可列为提案。
(二)经第三届“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审阅后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规程,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代表调研和撰写提案,每个分工会至少提交2份提案。
(二)“双代会”代表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代表的提案交各分工会汇总,党总支书记审阅符合要求并签字后,于11月15日前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分工会提案”发送xgh@llu.edu.cn。
附件:《吕梁学院第三届“双代会”提案表》
吕梁学院第三届“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工会委员会代章)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