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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学校召开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落实专题安排会

发布日期:2025-06-17  作者:  点击:[] 次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创建区域知名省内一流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重要途径。

2025年6月17日下午4:30,我校在弘瞻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落实工作。党委常委、副校长张云奇出席并作指导讲话。会议由校工会主席李静同志主持并作任务分解。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校长办、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继续教育与综合实训中心、附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会。

三届一次教代会共征集到提案47件,经归纳、整理、审查,立案23件,作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16件,退回或不予立案的8件,涉及17个党政职能部门。

张云奇强调: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作十分重要,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反映的是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水平。为更好落实提案,要求相关部门做到:

一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群众的呼声,一定要高度重视。提案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将提案的落实与学校三大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做好提案落实工作,

二要认真落实。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实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会后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尽快确定解决的思路和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加以落实。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商办理;对列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提案,要充分采纳代表建议或意见的基础。

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并抓紧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三要正确对待。民主管理建设也需要过程,由于个别代表对学校政策、制度等了解、掌握不清晰,导致有些提案存在表述不准确,或认知偏差的问题,承办部门也要正确看待,认真答复。

四要及时答复。各承办部门要按照结案时间对提案作出明确答复和反馈,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答复,答复要有说服力。

五、提高提案质量。校工会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引导工作,确保提案聚焦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工作,加强提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以教职工满意的成绩为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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