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7]20号
各分工会: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缴标准和使用范围
1、缴纳标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前两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12个月计算缴纳会费,尾数四舍五入到元。
2、收缴范围:我校工会会员和已递交入会申请的新入职职工(包括各单位在岗的正式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 )。
3、收缴办法:各分工会主席负责做好会费登记、统计等收缴工作,并填写《吕梁学院2017年基层工会会费收缴明细表》。
4、使用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会费全部交校工会,校工会按照50%的比例返回各分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返还到各分工会的会费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教育和集体文艺体育活动等的各项费用,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会费支出应量入为出,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凭活动照片(或录像)、活动小结(或报道)、正规发票及购买明细到校工会财务部办理经费使用报销手续,所有单据上必须说明活动内容,有经办人和分工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
2、各分工会要本着安全、节俭的原则,开展一些积极、高雅、健康、向上的活动,且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
3、凡缴纳2017年度工会会费的教职工,成为工会会员,方可参加下一年度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
三、缴费办法
各分工会于12月22日前将所收的会费转账到工会账户,备注写清分工会名称和人数,将转账凭证和各分工会会费收缴明细表复印件(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后)交校财务处领取收据,联系人:郭凯;联系电话:13835817668。
户名:吕梁学院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州支行
账号:0509 0210 0902 6424 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