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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报道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好2018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6  作者:  点击:[] 次


院工字〔20181号

 

各分工会:  

为加强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持续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更好地加强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要求和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生育权益实现问题,聚焦“三大目标”集中发力,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广泛宣传普及《特别规定》《条例》等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和全面两孩政策,引导女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良好环境。  

(二)全面推动《条例》落实。    

继续将《条例》贯彻落实作为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重要任务。宣传贯彻省总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意见》,营造《条例》实施的氛围环境,针对《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落实,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条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继续开展“妈咪小屋”建设,将“妈咪小屋”建设作为落实女职工“五期”保护的具体举措,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三)拓展创新女职工权益维护载体    

积极创新女职工权益维护的载体,不断丰富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形式。把心理关怀、婚恋关怀、提升文化素养和健身活动等作为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权益维护活动。  

1、组织女职工参加第届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    

组织女职工参加第六届“书香三八”——“引领女性阅读·建设文明家庭”读书活动(文件另发),使广大女职工在阅读中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组织开展先进女职工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时代正能量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动员激励广大女职工群众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彰显女职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的实干精神,弘扬女劳模、女先进的优秀品质及时代风貌,总工会拟在年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表扬一批在我校“三育人”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科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个人。  

奖励及要求:各分工会在基层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一名予以奖励,每名推荐人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举办教职工趣味活动    

在“三八”妇女节当天举办教职工趣味活动,设集体和个人项目。集体项目有同舟共济、呼啦圈连环套;个人项目有两分钟跳绳比赛、自行车慢骑比赛。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队,根据项目要求,派队员参加。活动设集体和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活动细则附后。活动采取随到随赛,现场登记的方式  

4、各分工会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

活动月期间,各分工会要本着厉行节约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升女职工的幸福指数为目标,通过举办辅导培训、专题讲座、主题论坛、法律援助、知识竞赛、文体健身、参观学习等形式,因地制宜的开展富有女职工特色、寓教于乐,能够展示女职工风采的活动,使广大女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益,得到提高。  

三、总结推广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    

注重总结推广本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推动《特别规定》和《条例》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典型经验,积极参与调查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已成为工会女职工组织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监督检查等维权工作的重要品牌工作。各工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整合资源力量,集中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发挥实效。校工会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  

(二)突出工作重点    

以女职工较为集中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女职工为重点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生育权利、就业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活动方式    

各分工会要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宣传方式,将深入解读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与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相结合,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及时报送信息    

1. 请各分工会在活动开展期间及时报送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信息、图片资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 请于4月1日前报送本分工会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吕梁学院工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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