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8〕11号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吕院党字【2018】99号文件精神,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12月中下旬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和《吕梁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精神,第一届教代会代表任期已满,将选举产生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现就“双代会”选举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身份
“双代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当选代表为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
二、代表条件
代表基本条件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并为工会会员。具体条件如下:
1、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热爱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广大教职工谋利益,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代表名额
根据教代会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本届“双代会”按教职工的18%左右确定代表总数,约176人。名额分配到选区(基层党总支)。
代表组成应体现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代表不少于总数的60%,中层及以上干部代表不多于总数的20%,女职工、青年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校党政工团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举为代表。
四、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选举工作按基层党总支划分为若干选区组织进行,由党总支组织领导,分工会主席做好具体组织等事务性工作,经教职工(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按规定名额和条件(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讨论推荐的办法,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经党总支研究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于11月30日前报大会筹备领导组织组,经组织组统一审核后,各党总支召开教职工(会员)民主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
(三)选举会议须有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当选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半数以上同意。获得半数选票(附件2)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四)代表选举结束,各党总支填写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附件3),当选的代表由“双代会”领导组组织组进行资格审查并批复后,填写代表登记表(附件4),代表资格即为确定。
(五)根据教代会有关规定,本届“双代会”将邀请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大会。列席代表为不是代表的校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部分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为有代表性的离退休老同志,和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一般不超过代表人数的20%。
五、要求
各党总支务于12月5日前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529办公室,联系人:刘震军,电话:18634580805。
附件:
1、《吕梁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吕梁学院第二届“双代会”各选区代表选举选票》
3、《吕梁学院第二届“双代会”选区选举结果登记表》
4、《吕梁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核登记表》
吕梁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