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25〕10号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全方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努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教职工队伍,努力提升我校创新工作室在全省的品牌效应,根据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25〕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 (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是指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职工(劳模)、传统工艺(手 艺)大师创新工作室。
申报条件如下:
1、须具备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 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标准(见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21〕47号文件)。
2、创新工作室须有效运行1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和工匠大师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二、复核工作
2024年度已经校内挂牌的各类创新工作室(艺术系“张海应烙画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中文系的“张福朋艺术疗愈创新工作室”、资源与环境工程系的“李辉晋绥机器人创新工作室”、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车海亮科普教育创新工作室”、化工与材料工程系“于探来碳基新材料创新工作室”)提供复核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创新工作室要按照通知及上级文件(上级文件附后)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把申报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
2、2025年第一次申报的各类创新工作室,校工会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予以校内挂牌。
3、对2024年已经挂牌的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给予每个创新工作室2000元的经费支持,并推荐参加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评选,并享受上级工会专项建设经费资助(2024年50000元/个)。不合格的,不予经费支持,并限期整改。
4、各创新工作室相关申报材料、复核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5、各类材料于2025年6月25日前报校工会,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送530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xgh@llu.edu.cn。联 系 人:段立鹏,联系电话:15235894666。纸质版材料上相应栏目须有所在部门分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
1、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申报、复核材料参考提纲
吕梁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