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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2-10  作者:  点击:[] 次

吕院党字〔2018〕8号

一、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负责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三、负责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做好教职工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宣传等工作。

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福利、劳动安全保护、女工委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六、负责工会会费、经费的使用管理。

七、负责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八、做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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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电话:0358-3389025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xgh@l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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