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26〕9号
各院系:
为持续弘扬我校尊师重教、感念师恩的优良传统,引导全体教职工坚守教育事业的热忱与初心,致敬长期坚守教育岗位、潜心育人的一线教师,根据《吕梁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吕院党字〔2026〕67号),现开展吕梁学院“红烛奖”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一、评选条件
“红烛奖”每年评选一次,每人仅可参评一次,评选名额根据当年符合条件人数统筹确定。
1.在教育行业累计工作满30周年(截至2026年8月31日),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含在院系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领导)。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
3.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反意识形态管理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
二、评选程序
本奖项需经本人申报(提交《吕梁学院“红烛奖”申报表》,见附件1)、院系推荐、联审公示及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7月22日前统一将《吕梁学院“红烛奖”申报表》报送至校工会525办公室。
联系人:王娟娟 联系电话:15035896275
附件1:吕梁学院“红烛奖”申报表